封聖的程序從「候選人」離世後,最少經過五年的等候時期(waiting period),才可以開始。
封聖共有三個步驟,候選人都要成功過關才被宣聖。
一、可敬者(venerable):由教區主教調查候選人的生活事蹟、著作、和言行,再由一群梵蒂岡的神學家進行評估。
經由評估小組及教廷封聖委員會的樞機主教們認可後,就由教宗宣佈候選人為「可敬者」。
二、真福品(blessed):除了殉道者之外,可敬者需要有一個奇蹟出現的明確事證;
由於天主教接受奇蹟是可敬者在天國和他為信眾代求的證據,因此奇蹟的出現必須在可敬者死後及特定代禱的結果。
神蹟審核調查後,若一切屬實,就會宣佈這位可敬者為真福品。
三、聖品(saint):列入聖品則需要另一個神蹟的出現,這個要求對殉道者也不例外,審核成功後才由教宗宣聖。
德蕾莎修女在1910年生於南斯拉夫,1931年加入修道院成為修女。
她取名Teresa,以紀念Therese de Lisieux,一位苦修主義者。
對德蕾莎修女而言,不僅是與這位苦修者擁有共同的名字,更是持續與苦難的接觸。
在臨終前她曾說:「我已經到了一個階段 ──不能再受苦,因所有的苦痛對於我都是甜蜜的。」
服事貧苦的呼召
1947年德蕾莎修女接受主耶穌的呼召,有超過四十年的時間,直到1997年病逝,
她在印度加爾各答致力服事最窮苦的人。
她成立「垂死者之家」,讓貧困孤單的垂死者,有尊嚴地安然離世。
她開設「兒童之家」,為照顧被人遺棄的孤兒。
她更在1979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;
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2002年將她列為「真福品」,並開始列入「聖品」的程序(註)。
她的一席話,以下是我對這段話簡略的翻譯:
「我們需要尋覓神,但祂卻不能在喧鬧和煩躁中尋得。
神是靜寂的朋友,我們在默禱中領受越多,就在我們活躍的生活中能付出更多。
我們需要寧靜,才可以觸摸生命。
重要的不是我們說甚麼,而是神對我們說甚麼,和藉著我們說甚麼。
若非來自裡面的聲音,一切的言語都是毫無用處;言語若不能帶出基督的生命,就徒增黑暗罷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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