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20, 2009

Romes and Gospel

福音的宣告﹕罪人在上帝的忿怒之下
福音作为上帝救恩的大能,在《罗马书》中是被一连串的宣告所证明的。
首先,福音宣告所有的罪人都在上帝的忿怒之下。“原来神的忿怒,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。”(罗1﹕18)
人在上帝震怒之下的光景能改变吗?当然可以改变,但是必须具备两个条件﹕(一)改变人作为罪人的地位;(二)挽回上帝对罪人的忿怒。这两件事情人都做不了。人既改变不了自己作为罪人的地位,也绝对无法挽回上帝的忿怒。人只能仰望那位“称罪人为义的上帝”(罗4﹕5)。
福音不仅宣告所有的罪人都处在上帝的忿怒之下,福音也宣告,靠着耶稣的血可以挽回神的忿怒,罪人也可因信得称为义。这就如同我这个人穿着污秽的袍子,既不敢、也不能站在圣洁的上帝面前。但耶稣在十字架上舍命流血,我因信他是我的救主,主宝血洗罪的功效就成就在我身上。不但如此,我现在既获赦罪之恩,就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上帝施恩的宝座前,因为我已经与神和好了。“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。”(罗马书5﹕1)
《罗马书》第5:2-5的经文,且以诗歌的分行将它们排列——
2我们又借着他,因信
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,
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。
3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难中,
也是欢欢喜喜的。
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,
4忍耐生老练,
老练生盼望,
5盼望不至于羞耻;
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,
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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