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禱文有清楚的結構,當中有六項祈求:
前三項是關乎神的──祂的名、祂的國、祂的旨意;
後三項是關乎人的──日用的飲食、債、試探與兇惡。
這也是十誡的次序,耶穌回答甚麼是最大的誡命時,也是先神後人
(太二二34-40;可一二28-34;路一○25-28)。
很自然地,人總是最先想到自己,然後才想到他人或神。
禱告乃是改變我們一貫的做法,幫助我們放下自己,先想到神,虛心來到神面前。
先求祂的國與祂的義,神的位置對了,其他項目便有恰當的位置。
顧及他人,
禱告絕非要人忘記切身的需要,人在物質和心靈上都有所需,得祈求神的恩眷與憐憫。
神知道也教導祂的兒女向祂求,儘管在他們未開口之先,祂已知道了。
不 過,這些祈求並非是自私的、只顧自己的。
原來主禱文沒有「我」字,每次都是「我們」,就算最隱蔽的私禱,
獨自一人在密室中禱告,我們也應著實操練,不單顧 自己的事。
簡單卻豐富
耶穌教導門徒的主禱文字數不多,相當精簡,卻很完備,
為我們留下一個禱告的範例。我們可以把它當作禱告的大綱,
在不同處境中放入具體項目來向神祈求。
有人說,禱告的大範圍,主禱文都涵蓋了。
就讓我們認識一下這六個範圍:
1.您名為聖:「聖」字不易明白,主要的意思是與眾不同、分別出來、自成一格、無與倫比。「尊您的名為聖」,就是以神為神,不是有眼不識泰山,乃是認定祂是萬有的主,是公義、慈愛的主,祂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。
2.您國降臨:就是神統治的擴充,以至萬有都臣服於祂的掌管。而神國包含極廣,遠遠大於我們的家庭、社會或國家。
3.您旨通行:願神的心意實踐。在地如天,提醒我們那看不見的真實與世界,一樣是神管治所及的。4.飲食:是人基本的需要。神在伊甸園已為人預備,復活的主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問門徒有吃的沒有,到啟示錄有新婦的婚筵。神知道人需要吃才能生存,人也喜歡吃。
5.債:我們有錯失、得罪神的地方。那是還不清的債,需要神開恩赦免。
6.試探與兇惡:世上危機四伏,惡者內外夾攻,人不但難以防備,更是不能自救,所以要求神幫助。
最後,願我們常常心口如一地讀主禱文,叫它成為馨香的祭,蒙神悅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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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禱告、
公開禱告、
用靈禱告、
悟性禱告、
禁食禱告、
默觀禱告、
禱讀禱告、
話語禱告、
敬拜禱告、
醫治禱告、
釋放禱告、
爭戰禱告、
針對性禱告、
潔淨禱告、
先知禱告及
啟示性禱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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