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pril 1, 2010

基督徒對自殺的看法

基督徒對自殺的看法如何?聖經是怎麼說自殺的?

根據聖經,一個人自殺並不改變他是否能進天堂。
如果一個沒有得救的人自殺,他的行為無異於加速了進入火湖的行程。
然而,自殺的人落入地獄是因為他們拒絕基督的拯救,而不是因為他們自殺。
聖經具體地提到幾個自殺的人:
掃羅(撒上31:4),
亞希多弗(撒下17:23),
心利(王上 16:18),
猶大(太27:5),這幾個都是罪人。
聖經看待自殺跟謀殺一樣——自殺——自我謀殺。
神才是決定人生死的,把這個權力放在了自己手裏,根據聖經這是對神的褻瀆。

聖經是怎麼說自殺的基督徒呢?
我不相信一個自殺的基督徒會失掉救恩下地獄。
聖經教導從一個人相信基督的那一刻起,他就獲得了永生的保障(約 3:16)。
根據聖經,無論發生什麼,基督徒都擁有永生,這一點毫無疑問。
“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的兒子之名的人,要叫你們自己知道有永生”(約一5:13)。
任何事都不能把基督徒和神的愛隔離!
“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權的,是有能的,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,
是高處的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;
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。”(羅8:38-39)。
如果沒有“受造之物”能使基督徒與神的愛隔絕,
一個自殺了的基督徒也是“受造之物”,
當然自殺也不能將他與神的愛隔絕。
耶穌為我們所有的罪而死……如果一個真正的基督徒
因精神受打擊和軟弱而自殺 ——耶穌的死也償還了這個罪。

這並不是說自殺不是違背神的一種嚴重的罪。
依照聖經,自殺就是謀殺,是錯誤的行為。
對那些自稱是基督徒卻自殺的人的信仰, 我們來做一個思考。
沒有理由剝奪自己的生命,尤其是基督徒。
基督徒是被神呼召為神而活——什麼時候死只有神能決定。
《以斯帖記》中有一個關於基督徒自殺很好的比喻:
在波斯有一個法律,任何未被邀請的人出現在國王的面前都會被處死,
除非國王親自赦免此人——以示慈悲。
自殺對基督徒而言就好像未得王者的召喚就強行去見他。
權柄在神決定你的永生,與你的所為。
林前3:15儘管不是在說自殺,但可以說明自殺的基督徒會是什麼情形:
“雖然得救,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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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憂鬱症藥物
(Prozac、Zoloft、Celexa、Lexapr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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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分裂病,(schizophrenia)
二十世紀以前,被命名為早發性癡呆(Dementia praecox),已陪伴人類至少達數千年之久。
二十世紀初,被一位瑞士精神科醫師布洛爾(Bleuler)命名為精神分裂病。

源自於兩個希臘字的合併。

Schizo的意思是分裂或裂開;phren則指心靈。

它原始意思是指心靈(人格)的分裂。
精神分裂病有四個A的特徵,為其最原始、核心的症狀。
這四個A代表四個層面障礙:
聯想(Association)障礙、自閉(Autism)、情感(Affect)冷漠及情感矛盾(Ambivalence)。

抗精神藥物作用為 dopamine受器的
拮抗劑(dopamine receptor antagonis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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纽约哈德逊河流域的River Terrace附近10月29日发现一名亚裔男子在水面漂浮并随后被证实死亡。30日纽约市警方证实该名亚裔尸体为几天前走失的华人男子文灏翰(Avery Man)。文灏翰姐姐说,文灏翰患有抑郁症并在服药中。

  警方资料显示,29日下午4时许,有人致电911报告在哈德逊河上发现一具尸体。警方接报后赶到现场,港口工作人员查理(Charlie)向警方表示,看到一具男尸浮在水面上。发现的水域当时风高浪急。警方最后在哈德逊河25号码头把尸体打捞上来。警方30日又证实该尸体为已经走失6天的华裔男子文灏翰。

  据了解,死者文灏翰今年35岁,报住皇后区264街84-30号。文灏翰1997年毕业于耶鲁大学,2008年毕业于太平洋中医学院。文灏翰身高5呎9吋,体重125磅,最后出现时身穿黑色外套和棕色裤子。文灏翰对中国医学极具兴趣,在布鲁克林王冠高地一家诊所从事针灸行医,平时会到波士顿与费城等地为病人治疗。

  文灏翰10月22日晚上9时离开姐姐文绮妮位于曼哈顿下城格林威治街(Greenwich St)的寓所后失踪。文灏翰与父母同住的皇后区家中,他的父母正在中国大陆旅游而家中没人。发现文灏翰失踪后,其家人多次致电无果。其姐文绮妮29日收到警方的通知,他们会尽快前往辨认。文绮妮指出,文灏翰患有抑郁症正在服药,失踪这么长时间家人极为担心其安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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