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3, 2015
同性婚姻
美國慕迪教會主任牧師路瑟博士「回應美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」:: 關於同性戀,同性婚姻 十問十答:
1. 神愛世人,包括同性戀者。
(答: 是的,神愛世人,但神恨惡罪惡, 神願意人知罪悔改。)
2. 愛沒有界限。
(答 : 愛人沒有界限,但現實上,戀愛有界限,婚姻有界限,受法律,專業守則,文化,傳統,道德和聖經等规限,才会有不為接納之行為,
包括乱倫,淫乱,婚外情,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,人獸姦等)
3. 教會應順應潮流。
( 答: 教會絕不能接受任何違反聖經之潮流。)
4. 此乃普世價值。
(答:很多普世價值乃歐美普世價值,世界甚大,很多地方有不同價值。何況,任何普世價值不能取代聖經教訓。)
5. 人有自由。
(答:人有自由,但自由有規範的,亦不可違反聖經教訓。)
6. 人有人權。
(答:人有人權,但人權有規範的,亦不可違反聖經教訓。)
7. 不應歧視同性戀者。
(答: 同意,但不代表認同其違反聖經之行為。)
8. 應立法可以同性婚姻及禁止歧視同性戀。
(反對:立法後將會更合理化此違反聖經之行為,亦會產生逆向歧視。)
9. 應牧養同性戀者。
(答:同意, 但負責牧者應持守聖經真理,並同意同性戀和同性婚姻乃違反聖經教訓。)
10. 人人都是罪人,不應指责他人。
(答 :同意。但不同之處乃你不認同同性戀是罪,更談不上知罪悔改。我們也是罪人,也有機會犯罪,我們明白要時刻反省,認罪悔改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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