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太人上了年紀,大都喜歡扶杖而行。
猶大曾用他的仗為他瑪的當頭(創卅八18)。
雅各也有他的杖,他可能坐在床上,扶著他的杖頭,低頭敬拜神。
在新約希臘文『杖』與『頭』二字亦可譯作『國權』與『極點』(或高貴)。
『杖』原文是rhabdos,此字在希伯來書一章八節譯為『國權』。
『頭』字原文實為『頂』字,轉意為『極高之點』,akron,
在馬可福音十三章廿七節所說的地『極』與天『邊』原文即此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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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人子啊,你要取一根木杖,在其上寫為猶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;
又取一根木杖,在其上寫為約瑟,就是為以法蓮,又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。
你要使這兩根木杖接連為一,在你手中成為一根……
主耶和華如此說:我要將約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杖,就是那在以法蓮手中的,
與猶大的杖一同接連為一,在我手中成為一根。
你所寫的那兩根杖要在他們眼前拿在手中,要對他們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
我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,又從四圍聚集他們,引導他們歸回本地。
我要使他們在那地,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,有一王作他們眾民的王。
他們不再為二國,決不再分為二國;(結 37:16-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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